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报价)50分。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存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偏差情形,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否决其投标情形;
(三)投标人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对已认定为投标无效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详细评审
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内容见详细评审表。
(一)技术标(50分)
评标专家对有效技术标独立评标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1.响应承诺内容评审
根据技术标专用格式部分中的响应承诺书评审:
(1)工程质量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工程进度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投资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响应要求的,属重大偏差。
2.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评审为符合性评审,符合计满分。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有不符合建筑安全或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记0分。评标专家应详细注明计0分理由,否则该评标专家的评分无效。
招标工程无某项评审因素的,该评审因素计0分。(例如:招标文件中对难点、重点监理措施未提出要求的)。
(二)商务标(50分)
商务标所有计分内容凭原件(或电子件)计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核并确认。
采用不见面开标的,评标中所需提供的材料为原件扫描件。
评标委员会统计各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并签名确认。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采用评定分离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评定分离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时,推荐得分排序前3名为中标备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在10家-19家时,推荐得分排序前5名为中标备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在20家及以上时,推荐得分排序前7名为中标备选人;若***后一名中标备选人中有得分相同者,相同得分的投标人均列为中标备选人。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将中标备选人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既往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创新能力等作为定标因素,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及“三重一大”原则,选择招标人***满意中标备选人为中标人。
(二)由评标委员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者为******中标排序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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